上海财经大学来华留学进修生奖学金评比细则(非学历学位生)

         上海财经大学来华留学进修生奖学金评比细则(非学历学位生)

                       

为鼓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外国留学生,激励留学生勤奋学习,树立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特设立上海财经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

一、单项奖学金

 学院为鼓励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特设置各类单项奖,旨在促进、激励学生成长。

(一) 评定时间

各类单项奖每学期评定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学期期末。

(二)种类

1、 学习成绩优秀奖          

2、 全勤奖                   

3、 优秀学生干部奖          

(三)评定办法

    1、学习成绩优秀奖

  根据语言进修生、普通进修生期末考试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评选出班级学习成绩第一名、第二名等,获奖学生比例按照班级参加考试人数来定,最后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表彰。

   2、全勤奖

  语言进修生、普通进修生在一学期内出勤率为100%,在该学期末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表彰。

   3、优秀学生干部奖

 语言进修生、普通进修生在一学期内担任学生会干部、班长等职务,在校期间按时参加学生科组织的会议,积极协助学校、学院组织各项活动,工作表现突出。在学期末,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表彰。

(四)评比操作程序

 单项奖学金由各班班主任根据评比标准推荐,商务汉语系负责审核确定名单。

二、学期奖学金

(一)评定时间

    学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3月和10月。

(二)申请资格

1、凡在我校正式注册,学习时间一个学期以上的语言进修生和普通进修生均有权申请(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和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者除外)。

2、评奖当年度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有一门课程为不及格者。

2有一门课旷课率累计高于15%

3)因违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者。

4)拖欠学费者。

3、受记过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评定奖学金。

 

(三)奖学金等级、金额以及数量

  一等奖    每人每学期4000      占获奖人数的10%

  二等奖    每人每学期2000      占获奖人数的30%

  三等奖    每人每学期1000      占获奖人数的60%

(四)评定办法

学期奖学金的评定以德、智的考核分为依据。加分、减分另外酌情处理。加分上限为3分,减分不限。

 

类别

德育

     智育

奖惩

总分

考核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

学习态度

遵纪守法

社会公德

集体活动

教师评鉴

平均成绩

出勤情况

奖分

扣分

综合评分


比例

3%

3%

3%

7%

4%

70%

10%

加分

减分


        20%20分)

70

10

3

不限


100%100分)

再加、减分


 

评分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关于德育分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

2、自觉遵守中国法律,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自觉遵守宿舍规定,图书馆管理规定和食堂文明用膳要求。

3、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主动关心和帮助他人;助人为乐,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忠诚老实,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和校园环境,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秩序,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

5、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对学生品行表现的评分。

 

(二)关于智育分

智育分=学期平均分*0.7

说明:获得学期奖学金的语言进修生与普通进修生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学期所修课程不少于3门(含3门);

2单科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3出勤率不低于85%

(三)关于加分与减分

一般学生本人应向院学生科提交各类活动中得奖名次的证书或材料。

1、加分原则:

1)个人体育、文艺

市级个人奖                    2

校级个人奖                    1-1.5

院级个人奖                    1-0.5

2)经考核合格的校、院(所)所学生干部

校、院(所)学生干部负责人        0-1

校级学生干部                  0-0.5

班干部                        0-0.5

3)竞赛类加分

全国性竞赛三等奖以上          3

省、市级竞赛三等奖以上        2

4)加分说明:各类加分总和上限不得超过3分。

2、减分原则:

受院(所)通报批评者,酌情扣1-3分。

 

(五)评比操作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语言进修生、普通进修生本人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递交到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科。

2、德育分中1项和5项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评定。2项、3项和4项由学生科评定。智育分由商务汉语系审核评定。奖惩分由学生科评定。

3、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实际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后上报。

 

(六)附则

  1本办法从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2本实施条例参照《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条例》。

 3本办法由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发布日期:2019-11-07浏览次数:2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