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来华留学生校内住宿办法
(2019年6月修订)
一、总则
(一)为规范留学生住宿管理,创造和谐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持普通护照并在我校注册的正式在籍学生,可以入住我校留学生宿舍。住宿时间不得超过学习结束时间、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时间。
(三)上海财经大学留学生宿舍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入住安排,由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管理,由相应的物业管理单位提供日常物业服务。
(四)留学生入住留学生公寓,须承认并严格遵守本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住宿手续,服从管理,配合学校工作。
二、房间安排
(一)入住
1、入住留学生公寓,凭《上海财经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护照到服务台办理住宿手续,并交纳押金现金人民币800元。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2、留学生入住时,须签订《上海财经大学留学生公寓住宿协议》,并仔细阅读协议后面的《家具、物品赔偿价目表》,认真核对房间内的家具和物品,如有缺损,须入住后24小时内及时通知服务台。办理退宿时,服务台将以此为据清点家具物品。
3、凡入住的留学生,须办理入住后24小时内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并妥善保管,以备办理签证等手续使用。
4、所有入住留学生宿舍的,须服从学校对宿舍的统一安排。
5、留学生住宿最长期限为三个月,若住宿期满三个月仍要续住,须到服务台办理续住申请。
(二)调房
1、留学生入住后原则上不予调换房间。
2、凡属自然空缺的床位,统一由宿舍管理人员安排并房,学生应服从调宿安排。
(三)退房
1、学期中途退宿,需至学生科填写《上海财经大学留学生退宿情况记录单》,再至服务台办理退宿手续。
2、毕业生及应离校者,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学校有权处理室内遗留物品。
3、退房手续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期间办理,退房学生应提前三天通知服务台,到相关的物业管理单位办理退房结算手续。退宿前应搬走所有个人物品,并确保房间整洁。退房检查时房间物品如有损坏,按宿舍物品价目表赔偿,或在押金中扣除。
4、退房后或学校取消住宿资格后,勿将私人物品滞留在寝室内,否则视为无主物品,学校有权处理。
5、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退房者,应及时与公寓管理处取得联系。到规定的居住截止日期未退宿且未与公寓管理处取得联系者,公寓管理处将为其保留房间3天;3天后仍未退宿且未与公寓管理处取得联系者,其房内物品将视为无主,学校有权处理。
三、住宿规定
(一)不得利用寝室从事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校规的活动,所住寝室不能私自转让、转租或留宿他人。
(二)爱护公物,正确使用房间内及公用部位的各类设施、家具,保管好各类遥控器,发现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及时到服务台报修。不得人为污染、损坏、私自拆卸、改装宿舍内设施设备。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使用的同学按照实际价格赔偿;如损坏物品无人认可,则由寝室内同学共同分担。
(三)寝室内统一配备有空调、热水器、小冰箱等。除产品合格、性能安全的台灯、收放机、充电器、电脑个人可自备外,不得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刀具。禁止私拉电线、卫星天线、有线电视线,如有发现,将追究使用者的责任。
(四)遵守防火规定,严防火灾。严禁私自拆取配电箱、消防器材等。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吸烟。违反上述规定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损失,严重者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持室内外清洁,不得在走廊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或私人物品,不得在墙壁处随意涂划、张贴,不得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不得随意移动房间内的设施设备。
(六)不得往楼内带入、饲养宠物。
(七)留学生入住时提供一套床上用品,其他生活用品自备,床上用品更换自理。
(八)宿舍区内公用场所卫生由清扫员负责清扫,宿舍内卫生由留学生自己打扫,并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垃圾分类。
(九)保持宿舍安静,维持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活动。如酗酒、斗殴、赌博、大声喧哗、跳舞、高声放音等。
(十)因工作需要(例如,空调、管道、消防设施等的检查和维修)要进入留学生房间,公寓管理处会提前通过张贴通知等方式告知留学生;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不管留学生是否在房间内,公寓工作人员都将进入房间施工。遇到紧急情况(例如,火灾、医疗急救、抢险等),公寓工作人员可在未通知同学的情况进入其房间。每次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同时进入房间。住宿学生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更不能私换、私装锁具。
(十一)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和会客制度,来访人员如需进寝室,须由被访人陪同,将本人证件放在宿舍服务台,并登记来访者信息方可入室,离开时证件发还本人。来访客人不得在留学生寝室过夜。
(十二)留学生寝室开门时间:6:00—23:00。来访人员须在22:30前离开宿舍。
(十三)留学生需住校外,应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前三天到服务台登记。未经批准,擅自离宿,住宿校外者,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十四)如违反上述规定,将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严重违规者,将被取消住宿资格,所付房费不予退还。
四、宿舍水电使用说明
(一)请节约用水用电。
(二)留学生宿舍楼一般使用智能供电系统,先买电,后使用。每套寝室设一个用电账户,电费充值须使用校园卡(不收现金)。国权北路宿舍为居家供电系统,入住即可用电,在下一月按照电费账单自行缴纳电费。
(三)用电账户内金额不足,系统将自动断电提醒,须及时到宿舍服务台进行充值。账户内金额用完后,房间将自动断电。请注意宿舍服务台贴出的低电量提醒通知。
五、附则
(一)学校有重要事情与活动都会提前发布通告,请随时关注宿舍楼公告栏。
(二)本试行办法解释权归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三)对本试行办法,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加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