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来华留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来华留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2019年7月修订)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体来华留学生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促进中外学生的趋同融合,特参照中国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制定上海财经大学来华留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在华学习期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至少获得过一次奖学金或公开发表过一篇论文。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在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中,再根据在校表现和广大师生意见,遴选出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
二、评选对象
全校来华留学毕业生
三、评选人数
来华留学生一般不参加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
校级优秀毕业生,一般不超过来华留学生毕业总人数的5%。
校级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一般不超过来华留学生毕业生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
四、评选程序
在校来华留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具体负责。
主要程序为: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会同该生就读学院初审、全院(所)范围公示(征求意见)、初审通过名单交学生处、学校评审、全校范围公示(征求意见)、学校发文。
评选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五、奖励办法
获奖学生将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颁发的证书,相关材料存入档案。
发布日期:2019-11-06浏览次数: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