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中国教育部向我校优秀留学生提供的全额新生奖学金,用于我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校攻读研究生项目。学生向我校直接提交申请,参加我校面试考核通过后,可作为我校推荐人选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最终奖学金资格以CSC评审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及有关中国政府奖学金更多详细介绍,请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网站

 

简介

1.资助类别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详细专业介绍请参考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网站-招生信息-项目介绍。

2.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2学年;博士研究生3/4学年。

3.资助内容

免学费,提供免费校内住宿、生活费(硕士3000/月,博士3500/月)和综合医疗保险。

4.申请与选拔方式

学生申请就读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项目并参加入学考核,获得预录取资格后作为我校推荐人选提交奖学金申请CSC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学术审核,确定录取人选。

 

申请条件

1. 身心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相关规定,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 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时,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录取和奖学金资格无效。

3. 语言水平要求:

申请英文授课项目需托福iBT 80 或 雅思(A6.5;申请中文授课项目需HSK5180分。

 

申请步骤

阶段1:申请就读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项目 (202311-310)

1.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报名费(英文授课项目1660/人,中文授课项目830/人)。

通过中国国内银行账户转账的,请在转账时填写以下信息:

收款人:上海财经大学

银行账号(A/C):44295925731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五角场支行

 

如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账户转账,请在转账时填写以下信息:

Payee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ccount No.: 442959257313

Bank Name: BANK OF CHINA SHANGHAI BRANCH

Swift Code: BKCHCNBJ300

Bank Address: BANK OF CHINA TOWER, 200 MID YINCHENG ROAD, SHANGHAI 200120,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银行转账时请注明申请者姓名。

* 报名费一旦提交,不予退还。


2. 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留学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ao.sufe.edu.cn注册账号并登录,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提交。

经费来源处请勾选“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以示你有意愿申请上述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

 

阶段2:作为我校推荐人选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20233月中旬(具体时间请关注网站更新))

我校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申请资质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考核(网络面试)。

我校向通过面试的学生发送预录取通知书,收到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studyinchina.csc.edu.cn/)在线填写奖学金申请信息(奖学金类别:B,受理机构编号:10272),按要求上传预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提交。

* 未获得预录取资格者,不具备奖学金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

请于在线申请时提交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纸质版申请材料无需提交

1. 照片 

请上传标准两寸白底或蓝底彩色证件照。

2. 护照个人信息页

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4131的普通护照个人信息页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提交申请前办理护照的申请人,请尽早联系我校,确认用于替代的证明文件。

3. 最高学历毕业证明

硕士项目申请者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博士项目申请者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 最高学历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硕士项目申请者需提交本科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博士项目申请者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成绩单须由学校盖章。建议同时提供成绩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学分绩点(GPA)计算方法、课程成绩评分制度(grading system))。

5. 语言水平证明

申请英文授课项目者,须提交托福iBT 80 或 雅思(A6.5成绩单。申请者母语为英语者,或以英文为教学语言取得前置学历学位者,可以提交相应的官方说明文件替代语言能力证书。

申请中文授课项目者,须提交HSK证书及成绩单(需至少达到HSK5180分)。曾在中国学习且以中文为教学语言取得前置学历学位者,可以提交相应的官方说明文件替代HSK成绩证书。

托福、雅思、HSK成绩自考试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6.学习/研究计划

用项目授课语言书写,内容必须包括学习和研究计划,字数1000字以上,由申请人亲笔签字。

7.推荐信

两名教授或者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需为中文或英文版本,注明推荐人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由推荐人亲笔签字。

8.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取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请上传信息完整准确、本人签字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和情况说明代替。

9.经济担保证明
经济经济担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满18周岁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自然人;经济担保人须如实填写“经济担保证明”,并提供经济担保人本人的护照首页(外国籍)或身份证(中国籍)的原件的扫描件。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自行安排在当地医院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须由院方用英文填写,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

11. 其他(如有,请提交)

其他可证明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文件,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技能证书、简历等。

现居住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前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页面。

12.预录取通知书

预录取通知书为“阶段2”申请的必要材料

完成“阶段1 申请就读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项目”后,我校将向通过入学考核并获得预录取资格者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 同一项材料有多份文件时,请扫描合成一个PDFWord 文件上传。

* 申请材料原件为中文和英文以外的外语版本时,需同时提交中/英文翻译件的公证件。

必要时,我校会要求申请人提交指定的补充材料。

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请务必提交真实材料,如我校发现申请者提供不实信息,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评选结果

1. 我校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我校学习。

2. 我校将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向我校下发批复结果后(一般为6月底-7月),向奖学金获得者邮寄《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及其他录取材料。

中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的资助,一经发现,国家留基委将取消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奖学金获得者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未按报到期限报到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应届生需在开学报到时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以供查验,如未能按时提供,我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以上录取流程各时间节点,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和工作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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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21-6536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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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6浏览次数:149